10月19日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為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,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行為,現通告如下:
一、本市境內G2501(不含繞城高速)以內的所有道路全天禁止載運危險化學品車輛行駛。
二、需要在上述區域內運輸危險化學品的,應當持有關證件到本市公安交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車輛通行證,并按通行證上指定時間、線路、速度行駛。 辦理危險化學品車輛通行證的地址: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(廬山路58號);交警十大隊(曉山路1號,可辦理運輸線路不涉及繞城公路以內道路的普通危險品車輛 通行證)三、請廣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人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,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管理。
特此通告。
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